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05-12 00:00:00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卫人才字〔2022〕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4〕167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市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报考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级)职称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

    (三)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报考研究实习员的,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

      报考助理研究员的,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近4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近2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博士学位。

      报考副研究员的,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满1年。

      经过过渡程序取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的,过渡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的,需参加相应等级层次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设置“卫生管理”1个科目,包括: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卫生经济等内容,具体以《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大纲(2022年度)》为准,网络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gsgg/202210/t20221021_4107361.html。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试题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没有题库,不指定书目,不举办相关培训。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4年5月13日-5月22日期间,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网站后,先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审核、缴费等操作。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1.申报人员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

      2.申报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申报研究实习员的不需要);

      3.申报副研究员的,提供受聘的中级职称聘书;

      4.申报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表;

      5.申报人员近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二)资格审核。本次考试报名仍采用线上资格审核方式,审核时间为5月14日-24日14时,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内状态,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5月30日-6月7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平台支持多种银行卡及微信支付,考生可根据情况在安全的上网环境中进行网上缴费操作。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缴费说明(附件),并依照要求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每人每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0元。

   (四)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12日起至考试前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7月20日(周六),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确定。初级、中级职称考试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颁发职称证书;副高级职称考试合格的,可在有效期内,按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称。

     七、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管理研究职称考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将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做好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联系人:刘华青,电话:0533-2750676

       附件:网上缴费说明 http://www.zbwsrc.cn/contents/83/1014.html